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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》实施后,伤病关系处理是否会成为伤残鉴定的“标配”?

时间:2025-05-10 11:27:28 来源:网络整理编辑:ems国际快递查询

核心提示

新的伤残鉴定标准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》总则4.3规定了伤病关系处理,并且规定:除损伤“没有作用”以外,均应按照实际残情鉴定致残程度等级,同时说明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;判定损伤“没有作用”的, 新的伤残鉴定标准《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》总则4.3规定了伤病关系处理,并且规定:除损伤“没有作用”以外,均应按照实际残情鉴定致残程度等级,同时说明损伤与残疾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;判定损伤“没有作用”的,